各学院:
2015届毕业设计(论文)即将进入答辩环节,请各学院在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管理中做好如下工作:
1、2015年7月3日(周五)是学院网上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的最后日期。
2、各学院根据这个时间节点,认真做好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工作,合理安排毕业答辩时间,答辩时间建议安排在第18周内进行。并于6月26日(周五)前将“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”、“缓答辩、取消答辩资格情况统计表”和“毕业答辩日程安排表”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。
3、本科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由学院负责具体实施,相关要求及检测方法见附件1。
4、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审推荐工作,各学院按参加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学生人数的2%左右比例推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,并于7月3日(周五)将“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学院推荐清单”、“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审表”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正文(装订的纸质版和电子版)和5000字论文浓缩版(电子版)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以下为各学院的推荐名额:
学院 | 学生人数 | 推荐名额 | 学院 | 学生人数 | 推荐名额 |
机械学院 | 370 | 7 | 航空飞行学院 | 178 | 4 |
电气学院 | 455 | 9 | 服装学院 | 282 | 6 |
管理学院 | 672 | 13 | 轨道学院 | 256 | 5 |
化工学院 | 238 | 5 | 社科学院 | 129 | 3 |
材料学院 | 290 | 6 | 中韩学院 | 89 | 2 |
汽车学院 | 356 | 7 | 中法学院 | 108 | 2 |
艺术学院 | 320 | 6 | 合计 | 3743 | 75 |
5、认真做好本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,格式参照“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模板”,于 7月3日(周五)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6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归档工作,要求于7月17日(周五)前提交成绩评定书纸质版、毕业设计(论文)光盘、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汇总表(完整稿)电子版。
7、专科毕业设计(论文)和辅修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环节参照本科教学要求进行,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。
注:[1] 上述相关表格空白表电子版见附件2。
[2] 答辩过程中的有关纸质表格“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记录及评分汇总表”和“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成绩评定表”可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。
[3] 5000字论文浓缩版内容应包含中英文题目、学生及指导教师姓名、中英文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要素,格式要求见附件2中“5000字论文浓缩版模板”。
附件1: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检测要求及检测方法
教务处
2015年6月3日